3月28日,記者從司法部門獲悉,《安慶市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(第一批)》出臺,執法部門將對清單中134項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作出不予處罰決定。
此次發布的第一批《免罰清單》詳細列明了134項免罰事項的具體違法行為、法律和處罰依據、適用免罰情形等,重點涉及客運貨運經營、港口經營、互聯網公司監管、建設項目環境評估、企業污染防治、廣告、食品生產經營等方面,與企業日常經營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。
前期,相關部門堅持包容審慎的基本原則,對清單進行充分的論證并廣泛征求意見建議,做到寬嚴相濟、法理相融,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,特別是對于涉及安全底線、疫情防控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、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等領域的違法行為,一律不適用免罰。在執法實踐中,執法部門對企業免罰事項并非“一免了之”,對適用“免罰”的企業將通過約談、指導、回頭看等形式,實現規范市場經營秩序和提升執法效能雙贏的目標。
下一步,安慶市還將繼續拓寬免罰領域,適時發布第二批《免罰清單》,更大程度上給予企業容錯糾錯空間,讓更多企業放心投資、安心經營,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。
據了解,2021年安慶市已出臺2批輕微違法行為“首違免罰”清單,“首違免罰”1萬余起行政處罰案件,為企業避免經濟損失150余萬元。
(全媒體記者 雷琳琳 通訊員 王婷)